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4浏览次数:1333

凡定于2011年9月进入论文撰写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请于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9月14日(星期三)来我校研究生部报到。

具体时间: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9月14日(星期三)

          上午8:30—11:00     下午1:30—3:00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研究生部(1号楼)408室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经单位同意;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3. 申请人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英、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 ; 企业管理专业:英语、工商管理)

4.申请人在2007年9月之后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并成绩合格(75分以上,含75分)。

提交材料: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请于上述时间来我校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二外等)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6年以后参加考试网上查询成绩无书面证书者,请将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下来上交;

 4.攻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刊登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

 6. 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可在http://www.shisu.edu.cn/sisucmi2/Upload/tl.doc下载);须有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及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人为上外老师);

 7. 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请参见入学时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有关住宿问题: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 021-35373091 联系人:宋老师、杨老师(由于放假期间,请尽量于周一、周四联系两位老师)

办理住宿手续前,请先办理报到手续,并请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本次论文撰写时间为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论文答辩时间为2012年5月底之前完成。

2. 通过答辩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将于2012年6月获得学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如无法在此期间完成论文写作,则无法申请学位。

4.申请学位时间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011624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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