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撰写阶段通知
通知对象:
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2009年3月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人员
重要提示:
2009年3月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人员,此批申请人论文阶段起始时间为: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2009年11月-12月答辩,2010年6月授学位),不可延长,不可缩短,如在此期间内无法完成论文等,申请学位自动终止,不再有任何补救机会,因此,为保证如期顺利取得学位,请务必安排好自己在此期间的生活和工作。
前提条件:
(一) 申请人单位必须同意其申请要求
(二)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三) 申请人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英、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二外 / 企业管理专业:英语、工商管理)
(四) 申请人在2005年3月之后修完我校规定的所有学分,成绩合格(75分以上,含75分)。
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
地点: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1号楼418室
申请时提交材料:
具备申请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在修完我校规定硕士生课程后,应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国家规定的统一考试(二外等)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6年以后参加考试网上查询成绩无书面证书者,请将成绩查询网页打印下来上交;
4. 修读我校研究生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 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刊登杂志的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正文);
6. 填写完毕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可在本通知所附链接处http://www.shisu.edu.cn/sisucmi2/Upload/tl.doc 下载);须有单位人事处意见及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至少有一名推荐人为上外老师);
7. 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请参见学员本人和上外签订的协议书);
住宿问题:
做论文期间需要在上外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联系电话:65311900转2308分机,联系人:宋老师、杨老师;
开学后实际办理住宿手续时必须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通知重要,请相关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各条款,以免耽误本人的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