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毕业生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3浏览次数:318


20096月毕业生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通知

 

参加盲审对象:所有预计20096月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含预计20096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高校师资项目学员)

 

盲审说明:所有参加答辩学生必须在答辩前参加盲审

1、必须先填写《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下载地址:http://www.shisu.edu.cn/sisucmi2/Upload/PaperInfo.doc http://lwms.seei.shec.edu.cn/ (如此地址打不开,请尝试以下地址http://lwms.seei.edu.sh.cn)(请在地址栏手工输入以上网址,直接用粘贴可能导致网页无法正常打开),在导师认可并签字的情况下,于49日前交到班长处,班长410日汇总后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收表截止时间2009410日下午4点,未交表的同学此次不可参加答辩。

 

2、交表时,必须在《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左下角空白处用正楷写上本人的学号和姓名(同等学力人员注明同力字样)。

 

3、表格中自评等级以及导师评定的等级建议使用ABCD等级表示。

 

4、表格左上角的论文编号不用填写;

 

5、网上盲审身份确认号码请在414日下午4点到研究生部4楼橱窗内查看。414――416之间必须登录网上抽盲审,未登录者答辩资格一并取消。

 

6、如有被抽中者,请第一时间告知本人导师,被抽中盲审的同学请在420日交装订好的论文一本(盲审论文封面可到学位办索取),论文需隐去作者、导师及相关人员的姓名。

 

7、如认为自身论文质量不佳,建议推迟一年答辩,以免答辩不通过反而被动,需要推迟论文答辩的同学请务必在410日前和学位办公室取得联系。(推迟答辩表格下载http://www.shisu.edu.cn/sisucmi2/Upload/6235/tcdb.doc),表格最迟接受日期:410日下午4点前

 

因未参加盲审的同学不可参加答辩,请大家互相转告,并及时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研究生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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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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