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人员2010年3月报到的通知
凡通过我校2009年12月同等学力
具体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1:30―3:00
地 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研究生部(1号楼)408室
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位证书和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代表性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6.博士学位论文指导费(具体金额参见入学前和我校签订的协议书);
有关住宿问题:
需要在我校长期住宿的学员,请直接和我校宿管科联系。
联系电话:65311900转2308分机 联系人:
办理住宿手续前,请先办理报到手续,并请携带论文指导费发票和身份证。
重要提示:
1本次论文撰写时间为2010年3月至2010年12月。
2.论文答辩时间为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3.如无法在此期间完成论文写作,则无法申请学位。
4.申请学位时间不可延长或提前,请安排好个人工作和学习时间。
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