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中盲审后的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9-11-01浏览次数:1813


请抽中盲审的同学办理以下事宜:

1、请第一时间告知导师。

2、请在1116日到研究生部学位办(1号楼418)领取论文封面;在封面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标上论文编号(编号在盲审抽中时产生,可在论文盲审网站上查询),论文封面上填写“专业名称、届别(2010届)、论文题目”三项,封面上导师姓名、学生姓名都空白。

3、论文装订时请隐去论文中(包括封面、致谢)所有的学生本人姓名和导师姓名,以保证盲审的保密性。

411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请将论文按时交到研究生部学位办(1号楼418室)。

5、盲审结果请在12月下旬在盲审网站自行查询。

 祝同学们顺利通过!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0910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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