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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常见问题说明
一、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如何界定?
解答: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中国籍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凡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而保留学籍并推迟毕业的研究生,在正常修业年限内有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备注:
全脱产学习指的在校内进行全日制学习,不再从事劳动生产的学习方式。
二、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解答: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80分以上(含80分);
(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解答: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际化教育需要,并按照学籍要求办理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者除外);
4. 凡课程考试或考查有不合格而补考的情况。
四、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奖励标准是什么?
解答:
(一)2014年度总名额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下达的通知而定,目前尚未收到上级部门通知。
(二)教育部正式通知下达后,根据各学科点所在学院(系、部、所)研究生人数,结合具体情况,由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方案。
(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一次性发放。
五、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系、部、所)硕士研究生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是什么?
解答: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其职责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确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组织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答辩;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部,领导小组指定研究生部统一保存本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二)各学院(系、部、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各学院(系、部、所)成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奇数),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导师代表、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测评分值认定、答辩、申诉受理等工作(专业学位学科点还需认定申请人的专业实践测评分)。
六、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形式
解答:
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形式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种形式,二者缺一不可。所有申请者必须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再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纸质版材料(具体安排详见评审通知)。
七、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荣誉和专业实践申请材料的有效期限是什么?
解答:
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荣誉和专业实践申请材料的有效期限为:
2012级:2012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4日
2013级:2013年9月11日至2014年9月14日
备注:
1. 9月初可以补交6月5日至9月15日之间的科研、荣誉、专业实践等佐证材料(具体详见通知)。
2. 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参评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提交的科研测评材料、荣誉材料和专业实践佐证材料,不能重复用于本年度的申请。
八、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材料得分如何认定?
解答:
(一)成绩绩点
成绩绩点由研究生部培养办统一认定。
(二)科研评分
1.博士研究生科研评分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测评指标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统一认定。
2.硕士研究生科研评分由各学科点所在学院(系、部、所)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测评指标体系》补充制定科研测评标准分别认定。
继续教育学院、社科部、语言研究院、东方语学院、文学研究院、德语系、法语系、西方语系、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完全参照《上海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测评指标体系》。
英语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与外交事务关系研究院、高级翻译学院、俄语系、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传媒学院参照《上海国语大学研究生科研测评指标体系》补充制定本单位的科研测评标准。
备注:在论文及科研评价标准中,论文以已经公开发表的实物为准,不包含仅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及成果。
(三)专业实践分
专业实践分评定标准由各学科点所在学院(系、部、所)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测评指标体系》补充制定实践测评标准分别认定。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完全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测评指标体系》。
高级翻译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测评指标体系》补充制定本单位的实践测评标准。
(四)荣誉分
荣誉加分(凭个人获奖证书):研究生阶段获得的年度荣誉(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校教育奖励基金各项奖励;宝钢奖学金)每次加1分;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凭个人荣誉证书)每次加2分;在市级及以上非学术类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落款公章为准),每次加1分。
九、201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的分值计算规则是什么?
解答: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总分=成绩绩点*60%+科研分*30%+荣誉加分*1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总分=成绩绩点*60%+科研分*15%+专业实践分*15%+荣誉加分*10%
博士研究生:
总分=成绩绩点*40%+科研分*50%+荣誉加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