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研究生参评
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表彰先进,大力宣传优秀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团市委决定开展2013年度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活动。根据《关于评选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沪团委发〔2013〕382号)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2级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含中共党员)。
二、申请条件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 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须注明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具体参与的活动内容),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 申请人事迹须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6. 研究生在读期间须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推荐名额
一名(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我校推荐名额为三名,其中本科生二名,研究生一名。获奖结果由上海市团市委审核后差额决定。)
四、申报要求
1. 请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 请于1月6日(星期一)16:00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 pjpysisu@126.com,邮件名为“姓名+班级+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
3. 请于1月6日(星期一)当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版、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递交至1号楼410办公室,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递交申请材料,也可由他人转交;
4. 请在指定时间前递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部分团委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