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三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的2011级翻译硕士研究生和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的2012级翻译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请注意,现将有关奖学金评定科研加分申请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在本通知中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科研测评自评分表”(附件1),按照《智育科研测评实施办法》(附件2)的标准要求填写自评表。
2.请将导师审核过并签字的自评表连同表中所涉及加分项目的证明复印件于11月27日之前工作日内交至1号教学楼42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一份至研部培养办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邮件主题固定为:2011第三笔/2012第二笔学业奖学金科研加分_自己的姓名,如“2011第三笔学业奖学金科研加分_小明;2012第二笔学业奖学金科研加分_小华”。
ü 其中加分项目中为期刊论文或形制上类似科研论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封面、目录、发表的论文正文、封底;
ü 加分项目中为著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包含封面、有编著贡献介绍的前言页、著作者名单页、封底;
ü 其他加分项目均需提供相应足以证明事实的材料复印件。
3.自评表中“专家评分”不需填写,“测评小组意见”不需填写。
4.自评表中所涉及期刊、会议、论文等名称务必准确无误,否则以无法查考计。
5.注意,2011级翻译硕士第三笔科研加分申请自评表中所涉加分项目不应包含在第二笔学业奖学金评定中已经计入的项目,即必须为上次统计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7日时间段内的,其他时间段的均不予认可。若该时段内学术论文未及刊印但在此时段内可提供录用通知及准备刊印的期刊样稿的则可计入。
咨询电话:35372813(培养办)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科研测评自评分表.doc
附件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智育科研测评实施办法.doc
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