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9浏览次数:582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3]3010号)和《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我校将开展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的主要情况和我校推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学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情感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员的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选派计划依据2013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实际录取情况确定(附件二),我校本次名额为1人。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3.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一个月,不得少于4周,否则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高校今后本项目的选派计划

 4.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留学单位一致;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5.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内指导教师(名单请见附件二)。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3.身心健康。

 二、我校推选工作安排

 (一)符合选派条件、有意申报的博导请于2013716日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版(pdf扫描件)yanbupeiyangban@126.com.

1.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三,请提供签字后的pdf扫描件)

2.外方正式邀请函电子版

3.《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四,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请提供pdf扫描件)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请提供pdf扫描件)

 (二) 2013720日前,学校根据留学基金委划分名额,确定学校推选申请人。被推荐人于2013720日—23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学校需在72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及材料报送。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部培养办工作人员协调解决。

联系人:米健 李先玲     联系电话:3537281315201972509(李)

 

附件一: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2013高水平项目公派研究生录取名单.xls

附件三: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doc

附件四: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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