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催缴学费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1838

请2010级还未缴付第三笔学费的博士生注意,请务必于4月12日前如数缴纳,否则将影响到正常毕业。

具体安排如下:

一.  到研部422室领取缴费凭证

二.  到财务处(行政楼103室)缴费并领取发票

三.  将发票复印件(请写上学号)交回本部422室

研究生部

2013.3.27

附:未缴费人员

0104100777、0104100788、0104100791、0104100879、0104100814、0104100817、0104100821 、0104100828、0104100841、0104100843、0104100860、0104100870 、0104100877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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