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研究生新生复查考核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1-05浏览次数:1781

关于延长研究生新生复查考核期的决定

近期,我部完成对2012级新生入校复查考核,经与校医务室及各学科点沟通,研究生部各办公室核查相关材料及考勤管理,以下四位同学档案材料未到或旷课超过6课时,根据《研究生新生入校复查考核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经我部商讨,校领导批示,决定延长以下四名研究生的复查考核期至2013年4月底。

学生学号:0124100993、0124100930、0113300312、0123100475

以上四名延长考察期的研究生需于4月24日前重新填写《研究生新生入校复查考核表》,并及时递交至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代收)。

特此告知。

研究生部

2013年1月5日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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