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研究生新生复查考核期的决定
近期,我部完成对2012级新生入校复查考核,经与校医务室及各学科点沟通,研究生部各办公室核查相关材料及考勤管理,以下四位同学档案材料未到或旷课超过6课时,根据《研究生新生入校复查考核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经我部商讨,校领导批示,决定延长以下四名研究生的复查考核期至2013年4月底。
学生学号:0124100993、0124100930、0113300312、0123100475。
以上四名延长考察期的研究生需于4月24日前重新填写《研究生新生入校复查考核表》,并及时递交至研究生部学生管理办公室(代收)。
特此告知。
研究生部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