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毕业生数码照片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7浏览次数:2491

关于采集毕业生数码照片的重要通知

请预计在2013年3月及201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指拥有学籍,毕业后能获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密切关注以下图像采集信息。此次采集的数码照片将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制作,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所规定的事项办理,否则将直接影响到两证的发放及毕业信息的上报。   

一. 拍照时间:201212月19日 9:00---16:00

二.   拍照地点:虹口校区1号楼505室、507室

三.   携带物品:身份证、研究生证、笔及15元零钱

四.   具体安排

1. 第一步---- 核对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专业

2. 第二步---- 由摄影师采集数码照片

五.   注意事项

1. 此次采集单位是由教育部指定的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统一负责,故以前在其他单位采集过的图像信息一律无效,本次须由该指定单位重新采集。

2. 请同学务必携带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3.勿穿蓝色上装,以免与背景颜色冲突。

4. 凡个人信息有变动(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的同学,核对信息及拍照时请务必告知相关人员,同时督促其更正,否则将造成证书数据错误,更正过程将耗时数月,且相当繁琐复杂。

5. 该中心规定:本次图像采集必须由本人到场实拍,故由本人自行拍摄的数码照一律不予受理。

六.   因故无法于本次统一采集数码照片的同学,请于12月19日后 按以下事项操作

1.  第一步:到研部422室核对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专业等。(此项可委托他人代办)

2. 第二步:到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补拍数码照片,具体情况如下:

补拍地点--- 上海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         地址:虹口区虬江支路181号21楼2108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9:00----16: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交通:地铁10号线四川北路站下                  联系电话:56315305   36521352

携带物品:身份证、研究生证、笔、拍摄费用

3. 照片无论是自行冲印,还是委托采集中心冲印,请务必于以下时间结点前将照片交予研部就业办

   2013年3月毕业----2013年3月1日前交照片     2013年6月毕业----2013年6月1日前交照片

 以上未尽事宜,请致电35373122联系。

     研究生部     2012.11.27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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