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春季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浏览次数:2001

  本通知下载地址:2012离校单通知.doc

 
2012届毕业生:
    现将今年离校手续办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内容较多,请毕业生仔细阅读,积极办理,为研究生阶段画上圆满句号。
l           办理方法:分散办理+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
1. 分散办理时间(离校周):3月26日—3月30日 (因部分部门两校区办公,请以离校手续单上标明的办理时间为准)。
2. 集中办理时间3月29日 下午13:30—15:00 地点:逸夫会堂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故增设集中办理。但因部分手续本身特性,无法在这一时段至逸夫会堂统一办理,请毕业生以离校手续单中说明为准,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l     其它:
1. 本校的定向、委培教师无需办理离校手续。
2. 所有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完离校手续,最终将离校手续单交至就业办,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进入档案转递程序。
3. 因户籍未批复导致“户籍迁移证”、 “报到证”等事项无法办理的同学,请一定妥善保管好离校单,先在离校周内将其它手续办好,待户籍批复后再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证。
咨询电话:35372744
 
研就业办
2012-3-22
 
 
 
 
 
 
 
 
 
 
 
姓名:       学号:        专业:           类别:统分□ 自筹□ 定向委培□ 单证专硕□ 同力□ 留学生□
20__届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集中办理时间3月29日13:30—15:00     地址:校逸夫会堂 
★各项手续办清之后,请将此单交到研究生部就业办公室(1号楼414室)
必办项目
      
办理时间
是否集中办理
 理 事 项
经办人
图书馆
(一楼)
3月26日—3月30日
8:30-11:00 13:30-16:00
归还所借图书资料
(所有类别的学生均须办理)
 
研究生部学位办
1号楼408室)
3月27、28日
8:30-11:00 14:00-16:00
29号下午14:00-16:00
 
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此工作涉及到能否顺利将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给国家,请务必认真对待,按时前来办理)
 
宿舍管理中心
(生活区6号楼108)
3月26日—3月30日
8:30-11:00 13:30-16:00
宿舍钥匙、门卡归至楼管阿姨
(未住宿者也请确认,请见详解1)
 
其它项目
      
办理时间
是否集中办理
 理 事 项
经办人
医疗保健中心
5号楼104)
3月26日—3月30日
8:30-11:00 13:30-16:00
归还公费医疗证
(统分、自筹学生须办理)
 
保卫处户籍科
5号楼202)
3月26日—3月30日
8:30-11:00 13:30-16:00
户口关系转出
(统分、自筹生须办理、已申请上海户籍者等批复后再办理请见详解2)
 
财务处
(行政楼102室)
3月26、27、28、30日
8:30-11:00 13:30-16:00
赴外地统分生领取派遣费
(请先至就业办开具证明再到财务处办理,请见详解3)
 
研部学管办
1号楼410室)
3月26日—3月29日
8:30-11:00 13:30-16:00
3月28日下午4点在第一报告厅举行全体毕业生党员大会
转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党员关系转至上海市的只需到研究生部党总支办理,转至外地的先在研究生部党总支办理后再至校组织部。请提供即将转入的党组织名称)请见详解4)
 
校组织部
(行政楼301室)
3月26日—3月30日
8:30-11:00 13:30-16:00
平时每周二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研部学籍办
1号楼422室)
3月26、28下午、30日上午
8:30-11:00 13:30-16:00
注 销 学 生 证
(留学生、同力学员除外。其它学生均须办理)
 
校团委
仅集中办理
29日下午13:30—15:00
转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请见详解5)
 
研部就业办
离校周内仅3月30日办理
平时每周一、二、四办理
申领报到证;开具领取派遣费证明
(只有统分、自筹的毕业生需办理,请见详解6)
 
 
 
 
 
离校手续办理详解
1、宿管科:如需继续住宿,也请去宿管科登记。
2、保卫处户籍科
² 已签约并无须等待上海市户籍批复的同学须将户口迁出。入学时未把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同学也需确认。
² 非上海生源申请上海市户口的同学请等待户籍批复后携户籍批复单到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未办理前请妥善保管好离校单。
² 暂未就业的同学可选择将户籍马上迁回原籍,也可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办理此项,最晚请于5月30日前迁出(已申请上海市户籍正待批复者除外)。未办理时请保管好离校手续单。
3、财务处
² 只有已签订就业协议且到外地就业的统分生才能领取派遣费。
² 请先到就业办开具证明后再前往财务处领取派遣费(财务处每周四不受理)。派遣费领取截止至9月30日。
4、转党组织关系
² 3月28日下午4点在第一报告厅举行全体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大会将宣讲党组织关系接转的注意事项。请毕业生党员务必参加。
² 定向、委培毕业生如党组织关系在入学时已转移至我校的也需将党组织关系转出。
² 组织关系转至上海市的只需到学管办办理。转至外地的请先在学管办开具校内转接信,再向校组织部提交。
² 办理时须提交即将转入的党组织名称及个人信息等。预备党员需携带预备期间的考察表和思想汇报(每两个月一篇)。
5、           校团委:需转团组织关系的团员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办理。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团组织关系。
6、     报到证
²请同学们查看研究生就业网的已打印报到证的名单,在办完离校手续后可到就业办直接领取报到证。
²请参照《毕业生手册》第47页《报到证打印流程》办理。
²9月30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办将为其打印回生源地报到证,届时连同档案一起转至生源所在地。  
²非上海生源申请本市户籍的毕业生需等到户籍批复后将批复单中的黄联交给就业办,然后才能申领报到证。请参照《毕业生手册》第49页《户籍批复后打印报到证》流程办理。
 
离校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附件:《毕业研究生手册》毕业生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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