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重要通知
(更新)
各位2012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同学请注意:
根据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虹口支行)要求,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2012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同学必须在毕业离校前办理还款手续。请相关同学务必在3月20日之前根据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一、选择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共计12,000元)
1、所需材料:有意向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的同学请于3月16日之前带好身份证、学生证、中国银行借记卡及至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办理(见3)。
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不受理)
3、办理地点:虹口区衡水路202号2楼(中国银行虹口支行衡水路分行)
注:该地点可在虹口巴黎春天处沿路直走10分钟左右路程便可到达。
4、办理流程:请各位同学先确保中国银行借记卡可以使用,同学们可以将助学贷款本金(12.000元)存入中国银行借记卡,存好后,至衡水路202号2楼告知衡水路分行负责办理助学贷款还款的葛老师可以扣款,并留下联系地址,等待银行扣款结束后将助学贷款结清凭证邮寄到相应地址。
注:如同学们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丢失或不能使用,同学可至衡水路分行重新办理一张新的借记卡,然后在负责办理助学贷款还款的葛老师处登记新卡号,并进行如上流程。
5、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后,请同学们带好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结清凭证至虹口校区1号楼410办公室米老师处填写信息备案表。
二、选择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共72期即72个月)办理还款手续
有意向选择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的同学请带好以下材料于3月16日之前至虹口校区1号楼410办公室米老师处办理还款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2、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3、中国银行借记卡及该卡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注:该卡为同学们考入上外时,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后发放。由于该卡放置时间较长,请各位同学至学校办理手续前,务必至中国银行任意网点试用该卡,保证该卡可以使用。如该卡不能使用,请同学们重新办理一张新卡。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米老师(35372858)联系。
研究生部学管办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