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从全市高等学校选派优秀师生
到区(县)团委挂职的通知
各位2010级研究生同学: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深化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通知精神,团市委、市教委决定2012年继续从全市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选派优秀师生到本市和云南的区(县)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挂职时限
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
(二)选派条件
1.2010级研究生;
2.政治素质好、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3.赴云南挂职的,男生优先考虑;
4.有过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
5.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选拔办法与时间安排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市委。具体安排如下:
1.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月27日(周一)11:00前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和家长知情书(传真件也可,传真:35372744)至学生管理办公室(虹口校区1号楼410室)。在职研究生须另外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若需要推迟毕业的同学,请同时提交一份关于毕业环节(含论文完成)的计划书。
2. 2月27日-2月28日 学校遴选、推荐。
3. 2月29日-3月1日 填表、上报团市委。
4. 3月初团市委将完成挂职干部和挂职单位的对接。
5. 3月10日左右,挂职干部正式到岗并开展工作。
(四)名额分配
云南巍山团县委1名,松江团区委1名。
(五)对接方式
团市委会与本市的相关区县以及云南团省委加强沟通,明确挂职人员、挂职岗位及其它事项,在此基础上完成挂职团干部的相关安排。
(六)配套政策
1.赴松江团区委挂职的,一周工作3—4天,每月补贴3000元;赴云南巍山团县委挂职的,每月补贴10000元。
2.挂职结束后,若有意留校工作,相关用人部门有用人指标,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3.参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
4.3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允许推迟毕业,即到当年6月毕业。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一)推动团的工作
挂职人员要深入了解挂职基层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向基层团组织介绍全团和本校的典型经验;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着力推动全团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配合所在区(县)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
(二)服务基层发展
挂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技能优势,为挂职所在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引进等力所能及的服务。重点协助实施以科技服务乡镇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通过大学生“科技支农”社会实践、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援建乡镇科技服务站等途径,促进基层现代农业发展,并推动校地建立长期合作,履行高校服务社会功能。
(三)认真了解国情
挂职人员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的机会,扎扎实实开展基本国情调研和社会观察,深入了解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部分区域的相对落后性,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切实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增强对当代各种社会思潮的思辨、甄别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四)提高综合素质
挂职人员要珍惜基层挂职的经历,主动在挂职实践中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复杂问题处理能力以及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密切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品质、锤炼优良作风。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一)选派人员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团组织协调有关区(县)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选派人员的考核鉴定材料按有关规定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选派人员的食宿由区(县)团委协调妥善安排。
(三)为检验选派人员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人员要与所在区(县)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有关部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
上海外国语大学团委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2月23日
附:相关下载.doc
1. 个人申请表
2. 家长知情书
3. 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