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网上填报《就业推荐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4浏览次数:1723

 

2012届毕业研究生:
      《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定向、委培除外)就业的重要材料之一。《就业推荐表》既是作为毕业生主要的推荐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又将是毕业生在申报进沪、进京户口等审批手续时的必需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本人需认真填写《就业推荐表》,做到内容确凿。

 

从即日起,请2012届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说明如下:
◎填报对象:2012届毕业研究生(预计2012年3月、6月毕业的硕、博士)
☆ 统分、自筹学生填写《就业推荐表》

☆ 委培、定向学生填写《研究生信息表》(不做就业推荐,其中信息将录入研究生部资料库)
◎填报方法请登陆网报系统
http://yzb.shisu.edu.cn/jyb/  按提示内容填写。


◎填报时间

2011年5月31日—6月10日为初次填报,请务必登陆注册,并牢记密码;
6月11日—8月20日为修改阶段,可对表中内容进行修改。

截止日期后将关闭网报系统,不得修改。

 

◎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填写注意事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就业办将根据网报数据于9月份制作《就业推荐表》。
     咨询电话:021-35372744
研究生部就业办
2011-5-24 
 

附:《就业推荐表》常见问题解答:
1.推荐表有什么作用?该如何使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专门向用人单位出具的一份正式推荐函,每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份原件。应聘单位时请使用该表复印件。


2.推荐表填错了或需更改相关信息怎么办?
    在网报开放期内填错的请按照指示操作修改,网站关闭后需要更改的需向就业办提出申请。请同学们在填报时认真填写。

3.推荐表上的“生源地”一栏是如何规定的?
   具体认定原则如下:(1)如果本科毕业直接考硕、考博的研究生,以考入本科前其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2)生源地是上海三线地区的毕业生,如南京梅山、徐州大屯、山东张家洼等,不能将“上海”作为生源地,应认定为外地生源。(3)部分外地生源本科毕业后留沪工作并户籍申请成功,工作之后又来攻读研究生的毕业生,其生源地可视为上海生源。(4)知青子女,如果户口已迁回上海的,生源地为上海,未迁回上海的,生源地应该是外地。(5)本科毕业后工作,且在工作地落户,再考研的,生源地为工作地。
就业办将不受理毕业生更改基本信息的请求。
,待最终确定意向单位后,再将原件交至签约单位。办理非上海生源进沪申请户籍时,推荐表也是必需的送审材料之一。考研、出国等暂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也需要填写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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