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参加答辩的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上交个人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980

 

预计于今年6月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含高校教师):
为制作学位证书,请在201153日前完成以下事项:

一.     背景为蓝色的小二寸彩照两张(照片背后需写上姓名)

二.            以电子打印稿(A4大小)的形式告知以下个人信息(手写稿一律不受理)
个人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 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2. 性别
3. 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 身份证号
5. 专业名称
6. 手机号
7. 个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注意:个人信息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三.请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同学上交照片时,同时将同底版照片发送到:sisuxwb@126.com邮箱,并注明身份证号码、专业、姓名、学号。
不交电子照片的同学,我部将无法将其学位信息上报。请同学们务必遵守规定。
四. 照片及个人信息的打印稿须用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本部或亲自交到研究生部就业办(1号楼414室,每周一、二、四受理,节假日除外)。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414   邮编:200083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就业办   苏老师收
五.以上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完成。如若有误,将无法领取学位证书,一切相关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咨询电话:021-35372744
上外研究生部就业办        
2011年4月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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