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1浏览次数:610

20113月毕业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本校定向委培教师除外)以及单证专业硕士毕业生按照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我校2011届研究生毕业典礼将于6月底举行,请毕业生关注研究生部主页通知,欢迎春季毕业生及亲友届时参加!

 

研究生部就业办

2011-3-28

 

 

2011届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姓名:      学号:      专业:      类别:统分□ 自筹□ 定向委培□ 高师□ 单证专硕□

★各项手续办清之后,请将此单交到研究生部就业办公室(1号楼414室)

      

办理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经办人

院系资料室

见详解

归还所借图书或资料

 

医疗保健中心

5号楼104

329-48

830-1100 1330-1600

归还公费医疗证

 

财务处

(行政楼102室)

329-46日(除周四周五外)

830-1100 1330-1600

赴外地统分生领取派遣费

(请先至就业办开具证明)

 

宿舍管理中心

(生活区6号楼)

329-48

830-1100 1330-1600

宿舍钥匙交至楼管阿姨、

门卡、压金卡退至6号楼108

(所有类别的学生均须办理)

 

保卫处派出所

5号楼2楼)

329日、31日、41日、7日、8

830-1100 1330-1600

常规办理时间每周二、四上午

户口关系转出

(已申请上海户籍等批复后再办理)

 

图书馆

(一楼)

329-48

830-1100 1330-1600

      

 

       

       

研究生部

学管办

1号楼410室)

329-48

830-1100 1330-1600

转 团 员 组 织 关 系

 

研究生部

学管办

1号楼410室)

329-48

830-1100 1330-1600

转 党 员 组 织 关 系

(党员关系转至上海市的只需到研部学管办办理,转至外地的先在研部学管办办理后再至校组织部。请提供即将转入的党组织名称)

 

校组织部

(行政楼301室)

329-48

830-1100 1330-1600

 

研究生部

学籍办公室

1号楼422室)

329-48日(除周二外)

830-1100 1330-1600

注 销 学 生 证

 

研究生部

就业办公室

1号楼414室)

另见研究生就业信息网通知

申领报到证

(定向委培无此证)

 

 

 

 

 

 

离校手续办理详解

 

1、  办理对象拥有我校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和单证专业硕士。本校定向委培教师无需办理。单证专硕请办理图书馆、宿管科及学生证注销三项手续。

2、 院系资料室请同学们前往各专业所在院系资料室确认无借阅资料。

3、  医疗保健中心拥有学生医疗证的毕业生必须办理。

4、 财务处只有已签订就业协议且到外地就业的统分生才能领取派遣费。请先到就业办开具证明后再前往财务处领取派遣费。派遣费领取截止日期为当年9月底。

5、 宿舍管理中心所有毕业生(不论有无住校)都必须确认。

6、 保卫处派出所赴外地工作的毕业生须将户口迁出。入学时未把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同学也需到派出所确认。非上海生源申请上海户口的同学请等待户籍批复后携户籍批复单到派出所办理。定向、委培毕业生无须办理。不就业或回原籍就业的同学请按“户档一致”原则迁出。预计很快将落实就业单位及落户地的同学可待确定后办理(最晚不超过630日)。

7、 图书馆携带“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一楼确认已还清所借书籍。

8、  校团委团员毕业生如需转团组织关系可带好团员证在规定时间办理。

9、 校组织部定向、委培毕业生如党组织关系在入学时已转移至我校的也需将党组织关系转出。组织关系转至上海市的只需到学管办办理。转至外地的请先在学管办开具校内转接信,再向校组织部提交。办理时须提交即将转入的党组织名称等个人信息。预备党员需携带预备期间的考察表和思想汇报(每两个月一篇)。

10、 研究生部学籍办公室所有拥有学生证的毕业生须注销学生证。

11、 报到证只有培养方式为统分、自筹的毕业生才能拥有报到证。毕业生须在完成前述所有离校手续后才能向就业办申领报到证。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如无需申请上海市户籍,则可打印报到证。凡已申请上海市户籍的毕业生需待户籍批复后才能打印报到证。具体报到证打印或领取通知请关注研究生就业信息网的相关通知。

 

所有手续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关于离校手续补充通知如下

1、所有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办理完离校手续。

2、如果团员同学未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团组织关系。党员同学只需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无需办理团组织关系。

4、因上海市户籍未批复导致离校单上保卫处派出所报到证等无法办理的同学,请一定妥善保管好离校单,先在离校周内将可以办理完的手续,如图书馆、医务室等一一办完,等待户籍批复后再携带离校单到相应部门办完离校手续。暑期工作时间另见通知。

5、为便于毕业生落户,户籍迁移证有效日期较长,请同学们保管好此证,并在有效期前办理落户手续。

派出所平时为毕业生办离校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二、四上午;

组织部平时为毕业生办离校手续的时间为每周二;

咨询电话:35372744

离校单下载地址:lixiaodan2011.doc

研究生部就业办

2011-3-28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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