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09年秋季毕业的统分、自筹博士及硕士毕业生于6月25日、26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研究生部就业办(1号楼424室)领取学位证书。
请带上身份证,如本人不能前来领取,可以委托他人,届时需要提供亲笔撰写并签名的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的学位证书不能直接发放给本人。我部将直接机要转递到毕业生的原工作单位。
领取两证前必须先办理完部分离校手续(如归还学生证、公费医疗证、图书馆确认、党员需转移党组织关系)。
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咨询电话:65442744
研究生部就业办
200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