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于2015年6月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参加2015年12月答辩的研究生(包括学历教育博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便于大家在答辩前充分修改论文,根据学校决议,从2014年起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按要求参加校际盲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简况表(见附件1)和研究生学位论文“校际双盲”评审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校际双盲”评审申请表必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和所在学院(系、所、部)加盖公章认可后,方为有效。
2、装订后的申请送审的学位论文(一式两份),论文中不得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简历、致谢页等个人信息。论文封面模板见附件3和附件4,请自行到复印店用200克白色铜版纸打印装订。
3、需参加“校际双盲”的研究生名单请见附件5:
(1)全体博士生(包括学历教育博士生、同等学力博士生);
(2)硕士生(学历教育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同等学力硕士生)实行抽检。
4、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1)学位论文两份、研究生学位论文简况表两份、研究生学位论文“校际双盲”评审申请表一份;
(2)时间: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虹口校区1号楼405教室
5、注意事项:
(1) 请各位研究生认真修改论文,在提交材料之前与导师、专业点及时联系,填写意见。
(2)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按惯例在11月初进行,敬请关注。
(3)未参加“校际盲审”者,无法继续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盲审抽检、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4)表格和封面中的“论文编号”不需填写,论文题目、专业名称、研究方向请用中文填写。
(5)请按上述要求认真填表、准备论文,如有遗漏,将无法受理。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