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内访问学者是我校加强国内校际学术交流,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我校有着博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均可申报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9〕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安排,我校现启动2020-2021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学年访问学者信息
1、入学时间:2020年秋季入学(即2020年9月)
2、访学研修期限:一学年(即2020年9月—2021年6月)
二、2020-2021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安排
(一)2020-2021学年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教师条件:
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或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2、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在2020-2021学年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教师,下载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情况表》(附件2),并于11月22日(周五)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我校访问学者项目工作邮箱fwxzsisu@126.com。
3、有资格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教师均可接受国内一般项目访问学者,且无需重复提交《上海外国语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情况表》。
(二)2020-2021学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教师条件:
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
2、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在2020-2021学年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教师,下载并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情况表》(附件2),并于11月22日(周五)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我校访问学者项目工作邮箱fwxzsisu@126.com。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老师根据通知所述时间节点按时递交相关材料,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米健
联系电话:35372813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9〕6号).pdf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情况表.doc
1.《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9〕6号)
2.《上海外国语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情况表》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