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欧洲学院合作奖学金项目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次数:287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欧洲学院合作奖学金项目要求,凡有意向申报该项目的学生或工作人员,须先行根据欧洲学院官网发布的硕士学位项目申请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获得欧洲学院邀请函后,方有资格申请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资助。


欧洲学院官网即将发布20212022学年招生信息,根据往年工作经验,为便于申请人在欧洲学院报名截止日前,及时完成相关材料准备并向欧洲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我校特此将该奖学金项目预告通知如下:

一、简介

欧洲学院 (The College of Europe),位于比利时布鲁日、波兰华沙纳托林,成立于1949年,由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等致力于欧洲一体化事业的政治家共同创立,是全球最负盛名的专注欧洲事务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学术机构之一,同时也是欧盟的重要智库和欧洲未来政治家的摇篮。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欧洲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每年拟共同资助优秀学生赴该校攻读硕士学位。

二、协议内容

(一)协议名额

4/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欧洲经济研究、欧洲法律研究、欧洲政治与行政研究、欧盟国际关系与外交研究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和欧洲学院平均分担留学人员在欧洲学院学习所需经费。国家留学基金委另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并按照中国政府规定标准提供一次性3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补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根据往年情况,申请人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员。具体以欧洲学院及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欧洲学院合作奖学金选派简章要求为准。

(三)语言需满足欧洲学院语言水平要求(见欧洲学院官网),并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88相应类别申请人要求。

(四)申请时需提交欧洲学院出具的邀请信。

四、相关说明

(一)欧洲学院官网明确指出,2021-2022项目招生申请时间为2020101日至2021113日,具体要求和申请程序,请查阅:https://www.coleurope.eu/admissions-apply-online

(二)上述项目协议内容、申请条件参照了2019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欧洲奖学金项目通知,近两年的录取条件和要求基本没有变化,有申请意向的人员可参考附件(2020年留学基金委选派办法)。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最新的2021年项目申报通知后,我校将及时发布正式通知。同时,也请有申请意向的人员主动积极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正式通知。

(三)发布预告的目的是便于申请人尽快在欧洲学院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准备好相关材料,及时根据欧洲学院要求提交材料,尽早获得邀请信,从而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项目正式通知后,更好更快进入后续申请步骤。

(四)根据往年情况,除语言外,如果申请人具备经济、法律、政治和国际关系、欧洲研究、历史等专业的学习经历,在申请过程中会比较有优势,也符合此项目的培养目标。

(五)本学期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忻华老师在松江校区开设的《欧盟经济政治与外交》研究生课程开设时间第3-14周,5号教学楼270教室,每周一第11-13节课;法语系谢军瑞老师在松江校区开设的《欧盟研究》研究生课程开设时间在第3-19周,3号教学楼150教室,每周一第3-4节课,与欧洲学院项目联系紧密,申请人可以征得老师意同意后进行课程旁听,了解欧盟动态,获得项目申请指导。

五、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可咨询所属院系具体负责国际交流工作的外事秘书老师,研究生申请人亦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人:姜春花、黄婷

联系电话:3537281367702038

工作邮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二)本科生申请人亦可咨询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方式如下:

人:朱俊璇

联系电话:3537286767701030

工作邮箱:waiban@shisu.edu.cn

 

附件: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docx

附件2-2020年与欧洲学院合作奖学金简章.rar


 

研究生院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0929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