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四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1114


各学院(系、部):

学校于2020年上半年启动了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四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申报。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科〔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请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就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1.由各项目院系根据《实施办法》要求自行组织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2.各项目院系须确定一位项目联系人,由联系人负责组织院系内部的申报评审、立项材料报送、项目预算及与研究生院联系等工作。项目院系须于923日(周三)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工作邮箱mijian3019@126.com),以便于后期联系与沟通。

3.各项目院系须根据《实施办法》第二章“申报与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与遴选,确定本院系项目立项名单,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各项目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评审方式(线上/线下),同时参照《实施办法》第九条“项目评审”中的“评审标准”组织项目评审,凡符合“评审标准”的项目可予立项。

二、时间安排

11016日(周五)17:00,项目院系完成立项评审,并在本院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21023日(周五)17:00,项目院系将《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四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附件2PDF扫描版本(须院系领导签字,盖章)及WORD版本(便于后期汇总)通过学校OA系统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米健)备案。

3.1030日(周五)前,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对各院系报送的项目进行校内公示,并启动立项项目预算制定及经费申请工作。

三、其他说明

鉴于第四届项目申报评审期间,学校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评审过程中如有新老《实施办法》中立项要求不同,以有利于推进项目实施为原则,由项目院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决定。

四、联系方式

如项目院系对本次评审安排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米健、盛攀峰

联系电话:021-35372813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1号楼411


附件:

1.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科〔20203号)

2.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四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上外科【2020】3号).docx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第四届导师学术引领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科研处

202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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