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1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各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员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1.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章》,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已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建有实质性交流合作关系,结合各单位“双一流”建设、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性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学位授予方式等具体内容。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人文社科类原则上也可以申报。
有关项目的具体介绍、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通知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89
4.校内申请受理方式:
日期 | 活动 |
2020年11月7日前 | 请各院系通过OA系统将留学基金委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至研究生院(联合实施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报送)。 |
2020年11月14日 | 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申报要求的推荐项目。 |
2020年11月20-30日 | 向学校申请推荐公函、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申报材料。 |
5.基金委项目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1年2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6.学生派出: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并派出。人员派出分两批进行:
1.第一批:2021年3月1-10日网上报名,4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2.第二批:2021年9月1-10日网上报名,10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因此在项目设计上,各单位须与国外合作方做好前期沟通,确保相关录取选拔和派出时间符合留基委申报和派出时间要求。
7.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
办公室:虹口校区一号楼411室;
松江校区行政楼229室
联系电话:021-35372813
研究生院 对外合作交流处 人事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