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 填写、提交说明
1.填表说明(请见本通知附件1,打印、手写均可):
①第一行“论文编号”不必填写;
②最后一行的等级评定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优(90-100分)、B—良(75-89分)、C—中(60-74分)、D—差(60分以下);
③同学本人和导师评定等级并签名后,请交给所在院系审核盖章。
2.交表时间、地点:
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交到1号楼408室,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注:请认真、如实填写该表内容,如有遗漏,将无法受理。
二、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程序
1.研究生部学位办对已提交“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的研究生发放“盲审身份确认号”(抽检密码),研究生凭此确认号参加盲审。
2.“盲审身份确认号”将于4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张贴在研究生部(1号楼4楼)橱窗内,“盲审身份确认号”不在网上公布。
3.请各位同学凭“盲审身份确认号”务必在4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登录上海市论文“双盲”抽检网站http://lwms.seei.shec.edu.cn,按网站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信息,参加论文抽检。
4.抽中的同学请务必按时办理如下事宜:
①在抽中当日将论文电子稿发送到sisuxwb@126.com(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命名:专业—学号—姓名),学位办对抽中的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和结果反馈;
②在4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00之前,将以下材料交到学位办(1号楼418室):
装订后的学位论文一份(学位论文封面模板请见附件2和附件3,请自行到复印店用200克白色铜版纸打印、装订),论文中不得含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简历、致谢页等个人信息。
再次提交一份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只需填写“专业”、“攻读学位”、“论文题目”、“创新点或主要内容和意义”、“攻读学位期间已经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或成果的目录”几项内容即可。
5.抽中的学生一般可在论文送审一个月后凭“盲审身份确认号”自行登录http://lwms.seei.shec.edu.cn查看评审结果。
凡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必须参加此次抽检。
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各项事宜,以免影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