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上外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简章(更新)

发布时间:2015-03-27浏览次数:4689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落实“高层次人才立足国内培养”战略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依靠国内现有条件和力量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有效途径。现将我校20152016学年度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http://www.shisu.edu.cn/about/2011/2011,about,000097.shtml

二、接受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2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校在职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优秀讲师。年龄不超过55岁。

三、接受专业和课题名称(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41日—6月19日为国内访问学者申请阶段。

注:报名时间会根据武汉中心每年国内访问学者招生流程进行调整,报名截止时间可能会适当延长,具体请电话咨询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

2个人申请:

申请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寄至我办。

3.导师签署意见:

我办收到推荐表后会及时与导师联系,请导师审查并签署接受意见。

4我办一般于每年5-6月审核录取,于6月中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5.注意事项:

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或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皆需提前和我校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征得指导教师同意。请各位有意向申请访问学者项目的老师提前与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联系,我办会提供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邮箱)。

五、访学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我校每年秋季招生,访学期限为一年(20159月入学,20166月结业,我校不招收半年计划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应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结业

访学中期,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访学期满前,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总结报告和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我办审核合格后,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七、收费标准及学校为研修工作提供的条件

1学费:12000/年(未扣除任何类别资助额度)。

2.提供住宿。住宿条件(二人/三人一间寝室,不含床上用品),住宿的收费标准由我校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依据每年的不同情况而定。

3.办理校园一卡通,可凭一卡通至学校图书馆阅览有关研修资料。

八、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1号楼420室,上海外国语

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为了不影响审批工作进度,建议采用EMS邮寄

2.邮政编码:200083

3.联系人:米健

4.联系方式:021-35372813


附件1: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

附件2:上海外国语大学接受2015-2016学年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xls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部培养办

2015327

虹口校区

中国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松江校区

中国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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