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12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科研成果及国际学术交流经历审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5浏览次数:220

根据学校各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德体合格,并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满足基本科研工作量和国际化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可申请获得博士学位。

学校201912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向其所属院系提交了科研成果及国际学术交流经历材料,经由其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审核后报送研究生院,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2),公示期自2020226日至20202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向学校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进行反馈。意见所反映情况须具体真实,其中:

个人提出异议须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与联系方式,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工作邮箱:mijian3019@126.com

单位提出异议,须以OA形式进行反馈。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米健

 

附件:http://portal.shisu.edu.cn/node/25076

1.201912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提交的国际交流经历及审核结果》

2.201912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博士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及审核结果》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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